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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涉"两卡"违法犯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源头,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依法严惩。近年来,我县大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永修县公安局决定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本通告所称"两卡"指:电话卡、银行卡及其注册绑定的网络账号。电话卡包括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运营商手机卡和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及其所注册的QQ、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号。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储蓄卡)、企业对公账户和QQ、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二、凡是已实施或正在实施非法开办、贩卖、使用“两卡”的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该通报发布后,有串供、毁灭证据行为的,或继续实施非法开办、贩卖、使用“两卡”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同时,对逃避打击的“两卡”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处理。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及非法出租、出借或买卖"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知悉非法开办、贩卖、使用“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情况等信息的公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惩。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是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日常生活工作中的银行卡进出账,一定要确定好转账的银行卡主的身份信息,警惕第三方转账。二是管理好自己的“两卡”,如发现本人“两卡”信息泄露或丢失,请立即拨打客服电话或去柜台做关停、挂失、注销、补卡等处置,避免涉案。三是不得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及网络账号给他人。
本通告自2024年5月17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0792-3265896(永修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联系人:熊警官18779231223
肖警官18770251595
永修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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