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12-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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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第三届鄱阳湖观鸟季开幕式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2-0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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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第三届鄱阳湖观鸟季开幕式期间吴城候鸟小镇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观鸟季开幕式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吴城候鸟小镇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吴城国际会展中心:

 1、以吴城国际会展中心、远洲酒店为中心,半径2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2、管控时段:2023年12月10日8:00至2023年12月10日18时。

(二)五大观鸟点:

1、以狮子山观鸟点、大湖池观鸟点、常湖池观鸟点、朱市湖观鸟点、老虎口观鸟为中心,半径2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2、管控时段:2023年12月10日8:00至2023年12月10日18时。

(三)鄱阳湖候鸟保护区:管控时段:长期。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涉及现场新闻、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飞行须经第三届鄱阳湖观鸟季安全保卫组同意后方可组织飞行。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驱离、迫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照执行。

永修县公安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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