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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修县马口中心小学等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永修县马口中心小学等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初设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永修县马口中心小学等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可研报告批复》(永行审投字〔2025〕87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永修县马口中心小学、丰安中心小学、艾城中学、军山中心小学、滩溪中心小学、八角岭中心小学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
马口中心小学运动场改造面积约4000平方米,篮球场及羽毛球场改造为硅PU场地,水泥操场改造为沥青场等配套附属工程;丰安中心小学运动场改造约2556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体育器材采购等;艾城中学篮球改造面积约1100平米及配套附属工程;军山中心小学运动场改造面积约4376平方米,篮球场等活动场,面积约16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滩溪中心小学改造运动场面及篮球场积约4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等工程;八角岭中心小学运动场等配套附属改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
三、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1.拆除费用偏高。画线单价偏高:运动场为天然草皮是否合适;
2.大理右地面是否改为花岗岩地面,套项应为市政套项,材料单价偏高;
3.路缘石应明确规格和材质:健身器材和运动器材单价偏高:车棚单价偏高;
4.丰安小学活动场地降层造价进一步核实;丰安小学看台费用偏高;
5.预备费按3%计算。
四、工程总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总概算为1082.4万元。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请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并保证项目安全,如期投产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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