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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修县吴城中心小学合并办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修县吴城中学: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永修县吴城中心小学合并办学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永修县吴城中心小学合并办学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永行审投字〔2024〕215号)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内容,现简要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永修县吴城中心小学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永修县吴城中小学合并办学项目进行建设及改造,新建食堂及教师宿舍约996.18平方米、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约3181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改造面积约11414.68平方米等。
三、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1、新建厨房与餐厅之间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分隔;
2、明确本次初步设计结构设计范围。依据国令第744号十六条规定,学校建筑抗震设防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计标准中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类,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框架抗震等级应为三级。另栏杆水平荷载应取1.5KN/m;
3、补充室外给排水总图,并按校区最不利建筑核实室外消防用水量;
4、项目消防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前后不一致;
5、宿舍楼钢筋含量过高,建议复核钢筋,指标控制在40kg/m2以下。
四、工程总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总概算为993.62万元。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请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并保证项目安全,如期投产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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