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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白槎镇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预定,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预定;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领导本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加强和改善对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6、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定。
2、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村乡规划建设、扶贫开发、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无。
编制人数小计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5人,行政在职人数1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7人,遗属人数小计1人。
第二部分 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 9888.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335.6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68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858.65 万元;其他收入 12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25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 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 9888.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335.65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49.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6.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55.9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6.3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3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36 万元;项目支出 9438.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60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1.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39.6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4700.9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786.99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5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8.09 万元;教育支出 2513.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43.55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062.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10.06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13.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3.02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34.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6.75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1241.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11.07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319.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6.44 万元;农林水支出 2584.7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55.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3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9 万元;其他支出 6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5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55.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6.3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67.8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87.4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54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69.66 万元;资本性支出 4736.9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24.9 万元;其他支出 786.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8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68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8.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7万元,教育支出2513.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62.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0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9.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9.56万元,农林水支出2284.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4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44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万元,资本性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823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3339.60万元,资本性支出4355.40万元,其他支出136.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35.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31.5 万元,下降 19 %,主要原因是 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5.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5.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2 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白槎镇人民政府项目情况说明
1、2025年乡镇往来结算项目
1)项目概述:乡镇往来结算项目
2)立项依据:2025年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乡镇往来结算项目经费,用于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确保政府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81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合理调配资金,重点扶持企业发展,保障政府日常开支及干部工资,激发经济活力,维护社会稳定。
2、村级支出_2025年乡镇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村级支出_2025年乡镇特定目标类
2)立项依据:2025年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明确了管理职责,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有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6.99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加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组织服务水平。
3、2025年单位往来其他资金收入
1)项目概述:2025年单位往来其他资金收入
2)立项依据:2025年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旨在集中管理管理和综合利用收入资源,满足组织内部各部门的共同需求,提高资源利用率。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结构,确保资金与项目需求精准匹配,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4、2024年指标结转行政政法股(1111)
1)项目概述:2024年指标结转行政政法股(1111)
2)立项依据:2025年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改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的提升,提高村民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满意度。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0.8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聚焦于具体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和明显改善。水体治理、绿色植被维护、生活垃圾处理等,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保障环境整治成果。通过实施一系列具体措施,提高公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满意度。
5、2024年指标结转预算股(1111)
1)项目概述:2024年指标结转预算股(1111)
2)立项依据:2025年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资金投向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6.44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聚焦于提升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我们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资金投向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民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实现年度绩效目标的全面提升。
6、2023年秸秆禁烧奖励资金
1)项目概述:2023年秸秆禁烧奖励资金
2)立项依据:2025年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宣传秸秆禁烧,提高农户对秸秆禁烧对认知,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秸秆禁烧对认知,积极响应上级政策,减少黑暗面积,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永修县白槎镇人民政府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13.49 万元,比上年减 46.86 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91 万元,比上年减 2.99 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务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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