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永府字〔2026〕2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6-06-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667
责任部门: 永修县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荆湖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集团)人民政府:
报来《马口镇关于申请批准荆湖村村庄规划的请示》(马府文〔2026〕11号)、《虬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麻潭村村庄规划的请示》(虬府文〔2025〕36号)、《九合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九合乡青墅村庄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6〕9号)已收悉。为了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村庄。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马口镇荆湖村“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永修县虬津镇麻潭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永修县九合乡青墅村“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的编制成果。
二、该规划是今后整个村庄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规划批准后由村庄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实事求是,在不违背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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