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6-05-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5103
责任部门: 永修县
【文字解读】《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
近日,县政府印发了《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永府办发〔2026〕2号),对我县2026年3月13日以前现行有效的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理依据
《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67号)和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
二、清理过程
本次清理工作,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梳理文件。永修县司法局对2026年3月13日以前现行有效的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
(二)汇总清理意见。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由司法局对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司法局根据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形成《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
三、清理结果
对2件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22件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解读单位:永修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792-328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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