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6-07-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4917 责任部门: 永修县

【新闻发布会】县住建局解读《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7-31 19:38
字号: 〖大 小〗

发布时间: 2026年7月31日下午2点30分

发布地点: 县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会议室

发布主题: 解读《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持 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 万华

发 布 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彭贵亮

参加人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股室负责人、群众代表、媒体记者代表

解读机关:永修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792-322203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万华: 各位代表、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内容。今天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彭贵亮介绍解读政策并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彭贵亮:尊敬的各位群众代表、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参加《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新闻发布会。下面由我向各位介绍一下政策发布的主要内容。

1、问:请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起草和出台背景?

彭贵亮答:2022年12月20日,我县正式颁布了《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在实施近几年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各方面反馈,逐渐发现该文件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同时,根据省住建厅提出的高效办成公租房“一件事”工作部署,我县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模式全面转为线上申请。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对《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得到了《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问:《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彭贵亮答:2025年12月15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共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对全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和管理做出了新的要求;2026年6月29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响应省、市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3、问:《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那些内容

彭贵亮答:主要修订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增大保障群体面积。相较原《暂行办法》中公租房申请人需在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提供1年以上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等条件,《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县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时间要求为半年以上,在本县创业的,须在县中心城区创业三个月以上,有实体经营地点,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和三个月以上的经营性收支流水。同时将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群体放宽至70岁以下退休人员,廉租房申请年龄降低至成年即可,无缝衔接成年孤儿(18周岁)等特困特殊人群,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离退休群体获得保障。

二是优化申请审核流程。我县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模式为线下定期统一递交纸质纸质申请,并提供相应纸质材料至属地社区,经社区、乡镇、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后确定承租资格。《管理办法》对申请流程进行优化,实现线上常态化申请模式,申请人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模块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电子授权,相关审核部门根据大数据及民政核查结果在线上进行初审、复审并将结果同步推送至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数字民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整个流程透明公开,有效实现“一事通办”。

4、问《管理办法》施行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及所需时间

彭贵亮答: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请审核的流程主要有7个阶段:①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②属地乡镇初审、③初审公示、④民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⑤住房保障中心复审、⑥复审公示、⑦轮候配租,申请人从递交申请到获得保障全流程一般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实现。

5、问《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哪些群体

彭贵亮答: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分为廉租房和公租房两种类型,廉租房申请对象需要在县城区无房,获得县城区城镇常住户籍满1年,同时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城镇特困人员、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公租房主要有由三类群体,一是在我县稳定就业且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无房人员;二是在我县创业满三个月,有实体店面的无房人员;三是70岁以下,拥有县城区城镇常住户籍且能提供半年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流水的无房人员。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
- 县区网站 -
- 部门网站 -
- 乡镇之窗 -
- 其他网站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主 办: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2022007475号-1     
公安备案号:36042502000101号
     联系电话:0792-32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