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6-06-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4856 责任部门: 工单运维组

【文字解读】《永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26-06-0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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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江西省、九江市和永修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办公室对《永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

此前的永修县政府工作规则,总体上参照2013年集中修订的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工作规则编制。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在2023年对有关工作规则都进行了修订,文风更加精炼,结构更加简约。因此,本次县政府工作规则的修订,参照上级政府框架,从结构上,由原来12个章节精简为10个章节,将政务公开、依法治国融入其他工作中,将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两个章节合并表述,保留科学民主决策,新增工作落实章节,将廉政和作风建设合并至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中统一表述。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了县政府各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永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永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主要包括十章、六十二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永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制定依据、指导思想、政府的职能和必须遵循的准则;

第二章为党的领导,明确了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落细各项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

第三章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和政府的职能。①将“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修改为“必须经会议讨论决定。”避免了原版本中对政府议事决策会议不完善的表述。②新增了“政府工作AB角制度”的表述,要求副县长之间根据工作实际,建立AB角互补工作制度,互为 AB 角的副县长,其中一位因公离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其分管工作时,由另一位代为履行职责;互为 AB 角的副县长原则上不同时离县外出。避免责任悬空,工作衔接不畅。③在具体的职能表述中,及时更新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科学有效防灾减灾救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为大等等一批最新的政策要求和表述。

第四章为监督制度,增加了接受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的内容,增加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重要工作要求。

第五章为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明确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不得事先定调,会议讨论须充分发表意见,决策过程全程记录、可追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六章为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重要会议的出席人员以及列席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县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会议等内容。

第七章为公文审批,参照上级政府工作规则,对删除的原依法行政章节中,大量关于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的表述进行了精简表述。

第八章为工作落实,重点增加了统筹协调、狠抓落实,闭环督办等系列内容,并突出了督查增效与基层减负并举的工作要求。

第九章为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将廉政和作风建设要求融入的基础上,增加了:公职人员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全面落实“民情勤访”制度等内容。删除了“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等,一般不公开发表。”等不够妥当的表述。

第十章为附则,修订后的《永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9月27日印发的《永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永修县人民政府版

咨询方式:0792-322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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