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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5年9月26日,县审计局局长邓海蓉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永修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县本级财税部门和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打造“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新永修”的发展思路,凝心聚力、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贯彻过紧日子要求,财政平稳运行得到保障、民生实事得到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助推了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安排不够合理、“三保”资金支出不规范、绩效评价结果未发挥效益、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政府采购监管方面存在投标企业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投标单位投标制作的网络设备唯一物理地址(Mac)重复、涉嫌围标串标等问题,上述2问题现已移送县财政局进行处理处罚,同时,财务核算与资产监管方面还存在会计核算不完整、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乡(镇、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含科技专项审计)
重点审计了县住建局(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县水利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涂埠镇202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由于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追加调整不科学,导致存在预算执行率不高、有预算无支出、大预算小支出、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等情况。另外,还发现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违规转嫁费用给下属企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控制不严等问题。同时,部分单位资金监管与项目建设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主要存在违规出借资金、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实事审计情况
重点抽查了“两重两新”政策落实、农机设备购置补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及部分民生(资金)实事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因县农业农村局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申报和领取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农机回收企业协助二手机主虚报冒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企业违规申报领取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况;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在沉淀且增值效益低,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巡审联动”发现医保基金存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涉嫌诱导本县无对应病史人员接受相关治疗并报销医保基金、村医虚构服务骗取医保基金、县医保局违规审批并支付不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等问题;另外,民生实事落实存在县图书馆监管不到位、图书管理与借阅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度,完成了对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卫生、水利、教体、住建等系统2020年以来实施的建设项目审计,共核减9,715.43万元,核减率7.5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建设单位存在三个方面的管控不力:一是在合同履约期间,管控缺位,导致项目存在延期与资金风险,二是在工程质量上,管控不到位,导致项目存在质量与合规风险,三是在对第三方监管方面,对聘请的初审单位监管不严,导致项目初审把关失效,存在高估冒算风险。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4年1月至今,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起,涉及23家公司、9人,同时“巡审联动”累计发现并向巡察组上报问题线索2条。
七、审计建议
(一)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能。
(二)强化非税收入监管,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三)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资金资产安全。
(五)严格民生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
(六)统筹多个环节管控,提升投资项目质效。
(七)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构建整改闭环机制。
《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部分已整改到位,还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并将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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