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 公开领域 | 文件编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000014349/2021-57279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 体 |
公开渠道和 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 项 |
二级事 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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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 门 和 地 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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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 他 政 策 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 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 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4 | 标准 |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地方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5 | 重 大 决 策 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 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 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 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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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 大 政 策 解 读 及 回 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 开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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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 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 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 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8 | 征 集 采 纳 社 会 公 众 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 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 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 时限内公开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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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备灾 管理 |
综 合 减 灾 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 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 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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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灾 害 信 息 员队伍 |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和办公电话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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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警信息 |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 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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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灾后 救助 |
灾 情 核 定 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 自然灾害造成 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 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 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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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救 助 审 定 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 类)的救助对 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 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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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 应 急 管 理局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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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因 灾 过 渡 期 生 活 救 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 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 金 额 、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 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 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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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居 民 住 房 恢 复 重 建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 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 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 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 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 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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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款物 | 捐 赠 款 物 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 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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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管理 | 年 度 款 物 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 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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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 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县 应 急 管 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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