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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1671万元,同比增收12259万元,增长6.8%,其中地方税收完成12891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27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占比67.3%。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105027万元,同比增收31898万元,增长43.6%;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28653万元,同比增收5034万元,增长21.3%;上划省级收入39539万元,同比增收29857元,增长308.4%。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1)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64890万元,同比增收79048万元,增长27.7%。
(2)税务部门累计完成302131万元,同比增收68183万元,增长29.1%。
(3)财政及其他部门累计完成62759万元,同比增收10865万元,增长20.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200万元,同比增支24688万元,增长6.4%。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62万元,同比增长17.4%;
公共安全支出17510万元,同比增长18.5%;
教育支出93225万元,同比增长14.3%;
科学技术支出6380万元,同比增长12.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95万元,同比减少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07万元,同比减少34.9%;
卫生健康支出23145万元,同比减少51.8%;
节能环保支出25550万元,同比增长92.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954万元,同比增长54.9%;
农林水事务支出76628万元,同比增长45.1%;
交通运输支出26675万元,同比增长123.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97万元,同比减少24.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05万元,同比增长5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18万元,同比增长39.6%;
住房保障支出26266万元,同比减少34.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06万元,同比增长123.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364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180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13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7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749万元,其他基金收入523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2166万元。全县土地基金安排的项目主要为:
(1)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295万元,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支出10547元、乡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9186万元,园区建设各项支出9900万元、扶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3662万元等;
(2)城区征地和拆迁补偿款等成本性支出819万元;
(3)乡镇征地和拆迁补偿款等成本性支出2795万元;
(4)路桥建设项目支出7966万元;
(5)政府性债劵及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5513万元;
(6)农业农村项目支出5043万元;
(7)水利局圩堤防除险加固项目支出2716万元;
(8)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除治经费支出968万元;
(9)城乡环境整治支出2700万元;
(10)土地开发及上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160万元;
(1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证金1163万元;
(12)县公安局公共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经费1470万元;
(13)国有企业注资资金10193万元;
(14)退回国有企业相关费用47559万元;
(15)其他支出29170万元。其中:四家农垦企业、商务系统、窗纱厂等7大集体企业改制经费26628万元、镇村公交亏损补贴经费62万元、县城公用路灯、公用水费8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项经费542万元,支持企业发展1366万元,政务数据安全服务经费等其他支出49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9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各项社保基金收入累计完成43796万元,支出58357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41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6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567万元(含上解委托投资运营9912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入22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52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22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312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7万元,上解支出82万;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79万元,支出2027万元。
二、财政运行主要分析
(一)地方收入增势有所回落。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1671万元,同比增长6.8%,总量居全市第5,增幅居全市第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8912万元,增长1.1%;非税收入完成62759万元,增长20.9%,税收占地方收入比重为67.3%,居全市第11。
(二)主体税种保持增长。1—11月,全县税收收入累计完成302131万元,14个税种10增4减,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增长稳定。从税种上看:增值税累计完成202493万元,增长45%,占总收入比重67%;消费税累计完成3781万元,增长43.2%;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42142万元,增长17.8%;个人所得税完成5612万元,增长56.3%;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完成8718万元,增长38.4%;房产税累计完成2292万元,增长12.5%;印花税累计完成2388万元,增长75.7%;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完成2445万元,增长7.4%;契税累计完成23868万元,增长100.2%;环境保护税累计完成164万元,增长64%;资源税累计完成-6402万元,减少211.6%;土地增值税累计完成8324万元,减少7.6%;车船税累计完成3734万元,减少38.7%;耕地占用税累计完成2572万元,减少65.7%。
(三)非税收入完成较好。1—11月,全县非税收入完成627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125.5%,同比增收10865万元,增长20.9%。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75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282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211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6848万元、捐赠收入完成56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92万元。
(四)集中财力保重点。深入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财政支出精打细算、有保有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200万元,同比增支24688万元,增长6.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6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10万元、教育支出932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54万元、农林水支出76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06万元。
年关将至,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咬定预期目标,打好“收官战”,压实财税部门组织收入责任,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收支运行、债券和直达资金使用及债务化解等重点工作,全力攻坚,确保全年财税目标任务,奋力为永修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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