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档案的完整性、及时性,更好的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条例,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1、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规范。
2、督促、指导、协助各业务口做好立卷的保管工作。
3、加强归档工作和档案的科学管理。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二、档案保管要求
1、上级机关相关文件由乡党政办负责整理、保管。
2、各业务口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由各业务口责任干部按保管要求做好收集、整理、保管。
3、保管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完整。
4、对于不合要求的档案,必须修修复后存档。
三、保管办法
1、各业务口的档案由本站所整理立卷,放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接收档案必须履行移交于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均应签字。
四、档案借阅办法
档案借阅根据借阅者的需要和保密制度的要求,视具体情况,就地阅档或外借,不论提供哪种服务,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的手续。
五、档案借阅的审批手续
1、各业务口干部借阅需经分管领导审批。
2、查阅密级高的档案及孤本档案只限在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抄录,并要有监阅人在场,此类档案一律不得带出指定地点。
六、档案借阅的相关要求
1、档案的利用者,必须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影印、翻印、复制、撕页、涂改、调换,不准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泄密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借出的档案,档案保管人员要定期催还,需续借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对逾期不还,造成档案缺失,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借阅者不得擅自公布档案中的细节和内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以泄密查处,若因此造成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对借阅和利用的档案,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审批批准后方可登记查阅利用。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