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家庭刚性支出,遭遇困难情况等相应材料及证件册照等,并签字确认,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村委会初审:村居委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首先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全部材料。明显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乡镇复审:乡(镇)场民政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首先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材料。明显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当当场告知村居委会经办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县级审批。县民政局自收到乡(镇)场民政所上报的临时救助材料后,1月内对临时救助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材料。明显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当当场告知乡(镇)场经办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发放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