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永修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充分衔接《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九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九江市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永修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预案,我县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永修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旨在健全永修县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提升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控和处置能力。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有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和突发事件的分级分类。
第二部分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水源地应急指挥机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第三部分为风险防控机制。从污染源排查治理、风险防控措施、供水安全保障三方面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四部分为预警体系建设。从预警系统建设、跨界预警系统建设、预警支持系统和预警公告4方面提出了预警体系建设的要求。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对永修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分级、信息收集渠道、预防、预警、信息报告流程与时限以及报告的方式和内容、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流程以及响应终止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为后期工作。对应急终止后的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及善后处置进行了说明。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等5个方面内容。
第八部分为附则。对《应急预案》中相关名词术语、预案解释、演练与修订和修订、预案实施日期作出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