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审计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6-04-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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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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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5年12月22日,县审计局局长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把审计整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审计推动、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秦岭在主持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时强调要以更严标准推动审计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是前提,推动问题解决才是关键,必须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联动审计、深化成果运用。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中共永修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永修县审计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将《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进行分类梳理,逐一厘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向15个整改责任单位印发《关于整改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县审计局将重大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重点查办,抓紧抓实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更加显著。

按照《通知》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15个单位(含下属单位)涉及五个方面共计56项具体问题,其中:立行立改34项、分阶段整改17项、持续整改5项,涉及问题资金总额107,350.96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底,56项问题已整改49项,整改率87.5%,整改资金103,947.28万元;剩余7项问题正在整改中,主要为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类问题。

截至2025年11月底,共制定完善规范性规章制度文件22份,追责问责7人,主要涉及医疗保障领域骗取、违规审批并报销医保基金、医疗费用等方面。

(一)已整改问题情况,共计49个,相关责任单位立足职能职责,采取“制度完善、流程优化、资金追缴、监管强化、能力提升”五大类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具体如下: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安排不够合理”问题。相关单位牵头制定专项整改措施,结合2025年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2.关于“‘三保’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永修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将资金规范用途使用进一步明确;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熟悉财务预算执行等相关制度, 做到专款专用。

3.关于“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缓慢”问题。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送财审和竣工验收,截至2025年11月底,该项目资金已支付2,993.75万元,执行率达88.44%。

4.关于“未全面落实非税收入系统化管理”问题。相关单位2025年5月已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并督促执收单位自2025年7月1日起,对未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除另有规定的,一律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缴。

5.关于“长期未使用且资金结余为零的财政专户未及时撤销”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对该账户撤销处理。

6.关于“重点绩效评价单位的确定未经过政府购买服务程序”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审计期间已将重点绩效评价事项收归本单位自行负责,二是修订了《项目实施操作细则》,出台了《网上超市(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全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7.关于“绩效评价结果未发挥效益”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严格依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优化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中的成本效益指标;二是明确资金管理整改方向,将本级项目资金应统尽统,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从源头规范资金配置;三是通过健全制度体系,推动绩效评价成果转化。

8.关于“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未发挥绩效”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对获得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的产值、税收等关键经济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定期跟踪机制,实时掌握指标完成进展;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重点围绕项目手续办理提供便捷服务、助力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通过精准赋能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9.关于“个别评审项目材料单价存在偏差”及“终止项目未及时销号”问题。相关单位已通知业主单位对不再评审的项目进行销号处理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则,规范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行为,明确第三方责任和义务,提高评审质量。

10.关于“投标企业高管存在关联关系”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已完成对涉事企业的专项征询,涉事企业就高管关联关系问题作出解释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是向企业出具了《工作提示函》,但因该采购项目为集采目录外且在限额标准以下,且超过2年的诉期,决定不对公司进行处罚。

11.关于“投标单位投标制作的网络设备唯一物理地址(Mac)重复,涉嫌围标串标”问题。县审计局已将5家投标单位涉嫌地址重复围标串标的问题移送相关单位处理。经调查核实后,其中两家已由相关单位移交永修县纪委巡查组,县纪委已确认该条线索。另外3家投标单位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12.关于“会计核算不完整”问题。相关单位已对接系统工程师完善辅助核算功能,会计科目2025年年初数已梳理完成。

13.关于“资产处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履行了报废手续并进行了资产账务处理。

14.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追加调整不科学”“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为预算编制、决算编报提供制度依据;二是完善流程管控,明确财务工作标准和流程,加强决算管理,提高决算编制合理性。

15.关于“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在审计期间,已将违规拨付的奖励资金1.85万元收回。二是组建项目建设管理专班,强化项目全流程管控;三是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杜绝开支范围违规问题。

16.关于“违规转嫁费用给下属企事业单位”问题。相关单位一是立行立改,停止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转嫁费用;二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控各项开支。

17.关于“公务接待费支出控制不严”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2025年“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

18.关于“农机回收企业协助二手机主虚报冒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和企业违规申报领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追回被违规申报和冒领资金6.73万元,县审计局已将回收企业变造增值税发票事项移送至税务机关处理,截至2025年11月,县税务局已对涉事农机回收企业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9.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在沉淀且增值效益低,使用效率低下”问题。相关单位一是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对物业维修流程进行分类简化,明确区分常规使用流程与应急使用绿色通道,针对紧急维修需求减少审批环节,提升资金拨付效率;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协商,通过招标方式争取物业维修资金更优惠的存款利率。

20.关于“医保基金存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涉嫌诱导本县无对应病史人员接受相关治疗并报销医保基金、村医虚构服务骗取医保基金、违规审批并支付不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问题。相关单位进行分类处置、逐项推动整改。一是在审计期间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公安局,已组织人员对涉及医院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全县村级医疗机构完成系统化整治,对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并解除了违规医院的医保定点协议,公安部门已对相关涉事人员采取刑事拘留。追回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12.91万元,行政处罚123.86万元,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特困对象就医管理工作的通知》、《村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动整改。

21.关于“民生实事落实方面存在图书管理与借阅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相关单位一是聘用专业人员对该批图书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制作电子图书清单,截至2025年11月底已将全部图书盘点清楚;二是建立完整台账、规范借出图书调取手续、建立长期未还图书动态排查机制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22.关于“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在审计期间,已进行调账并将9.7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2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已对涉事公司进行29.28万元的行政惩罚,二是建立编制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将预算编制误差率、服务质量低的机构纳入镇级项目黑名单;三是组建项目建设管理专班,要求各项目工程责任领导对项目资料严格把关,确保各类项目从谋划、立项、实施到验收全流程合规有序,提高项目效益。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部分建设单位合同履约管控缺位、对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对聘请的初审单位监管不严等问题,建设单位已据实核减拨付相关工程款,通过规范中介机构选聘流程,完善审批流程,实施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等措施完成整改。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一直是个难题,存在屡审屡犯的现象,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工,同时县审计局也将持续加大审计监督,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2024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整改工作总体情况顺利,部分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未整改到位,相关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计划。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落实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当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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