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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4年12月26日,县审计局主要领导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审计揭示问题很重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同时抓好抓实;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结果报送时限,确保整改实效;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督促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中共永修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永修县审计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查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14个整改责任单位印发《关于整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县审计局将重大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重点查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审计整改情况,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更加显著。
按照《通知》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议程,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和深入分析,有序推进、高效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14个单位(含下属单位)涉及五个方面共计64项具体问题,其中:立行立改33项、分阶段整改22项、持续整改9项,涉及问题资金总额31,326.73万元。
截至2024年11月底,64项问题已整改52项,整改率81.25%,整改资金20,298.25万元;剩余12项问题正在整改中,主要为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类问题。
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制定完善规范性规则制度文件17份,追责问责7人,主要涉及基础教育领域违规收取配餐公司看护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配餐标准,侵占学生利益等方面。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合规、不精准”问题。
相关单位召开了班子会专题研究,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尽可能降低问题的发生额,同时已经在编制2025年政府预算时,删除非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安排。
2.关于“未按规定设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会计账簿”的问题。
相关单位召开了班子会专题研究,下一步将根据县级财力逐步安排,尽快消化,确保账实一致。
3.关于“未按要求对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进行事前绩效评估”问题。
相关单位召开了班子会专题研究,要求今后项目调整预算时,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确保预算调整合理合规。
4.关于“投标单位投标制作的网络设备唯一物理地址重复,涉嫌围标串标”问题。
一是县审计局已将7家投标单位涉嫌地址重复围标串标的问题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其中三家已由相关单位移送县公安局;另外四家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二是相关单位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三是相关单位督促下属单位出台了《医疗设备采购制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设备采购的监管。
5.关于“政府采购贷款操作不规范”问题。
相关单位已向相关银行发了《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相关银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领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贷款的监管。
6.关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方面”问题。
相关单位下达了《关于收回江西中城通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预拨资金的函》,同时联合相关单位一起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偿还事宜,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经营困难,待企业经营情况好转后及时退还财政资金。
7.关于“固定资产闲置”问题。
相关单位将闲置设备及建筑物已按程序进行了危险等级评定,被评为D级,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已拆除并进行了调账处理。
8.关于“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方面”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起草了相关文件,县政府已印发《永修县加强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管理十二条措施(试行)》。二是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对账工作的通知》、《永修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五项费用支出管理试点》、《加强单位会计核算通知》、《关于清理规范乡镇账户通知》共6个制度(通知)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举措。
9.关于“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逾期三年以上的土地出让收入18,942.40万元未征收到位和以前年度土地保证金2,879.82万元长期挂账的问题,截至11月底,相关单位已联合整改342.59万元,余下21,479.63万元未整改到位,需要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12月,县政府主要领导已在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上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及时清理土地出让收入未征收到位和土地保证金长期挂账的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乡(镇、场)财政决算审计(含科技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实际执行与预算存在偏离”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通过会议专题研究,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预算法及预算编制方案,要求今后规范预算编制管理。二是相关单位分别出台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多个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2.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通过会议专题研究,集中学习了决算报表编制方案,并核对了财务报表数以及财务账面数,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二是相关单位出台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3.关于“违规收取配餐公司看护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配餐标准,侵占了学生的利益”问题。
一是县审计局已将违规收取配餐公司看护费的问题移送至县纪委监委。二是相关学校午餐看护费已应退尽退,共退款285.8748万元,已退给学生104.22万元。三是县纪委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以‘充值’方式,变相侵占学生伙食费”问题。
一是县审计局已将违规充值教师饭卡的问题移送至县纪委监委。二是县纪委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
5.关于“应退未退代收高考生体检费”问题。
相关单位已将结余无法退回的高考体检费11.46万元上缴财政。
6.关于“违规收费”问题。
相关单位一是将农民建房保证金4.50万元已退回至老百姓;二是将建房占地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12.90万元上缴县财政。
7.关于“违规租赁房屋用于干部住宿”问题。
相关单位已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待后续有合适的办公住房将腾退该租赁房屋。
8.关于“隐瞒截留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问题。
相关单位已向县领导报告,下一步将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上缴县财政。
9.关于“无依据发放奖励金”问题。
相关单位已自行收回干部职工高质量发展奖励金。
10.关于“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程序”问题。
相关单位已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再次强调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程序。
11.关于“部分涉企奖补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
相关单位根据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填报情况以及工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发已发奖补资金。
12.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未履行相关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相关单位召开班子会研究讨论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司事宜,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采购程序开展政府购买活动。
13.关于“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
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了项目招投标相关管理办法,并印发了《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项目的监管。
14.关于“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预留比例超标”问题。
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了项目质保金相关规定,今后项目将严格按规定比例预留质保金。
15.关于“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或绩效不佳”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会议研究,将在今后拨付奖励资金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情况进一步核实。二是相关单位将闲置电脑设备已安装使用,同时在规划村级园所时加强立项前的全面充分认证,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1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针对会计核算、资产管理不规范的进行了账务处理。二是针对往来长期挂账的情况成立了专项清理小组,制定清理方案,进一步核查往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长期往来账。三是相关单位分别出台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永修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三)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实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购房补贴政策方面”问题。
相关单位已联系符合政策条件的购房人及时申请办理购房补贴,30户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时督促楼盘开发商加快工程进度,尽早交房,让购房人尽早享受到优惠政策。
2.关于“民生(资金)实事方面”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在铜锣湾广场等4个布防点配齐急救包、日常巡检记录、一次性呼吸面罩和宣传牌,督促相关单位布防点取出设备及时复位,确保设备放置在箱体内。
二是相关单位已追回向不满足条件的人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款,同时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对象身份核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HPV疫苗的免费接种。
(四)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某公司首期投资2,239.41万元未到位”问题。
某公司已对城区和乡镇原有的车辆进行了回购和租赁,并将一批不达标和手续不齐全的车辆全部予以处理了,截至目前,首期投资的缺口已补齐,并扣罚某公司40.43万元作为处罚。
2.关于“某公司高估冒算环卫作业人员意外险145.79万元以获取县政府补偿资金”问题。
某公司已将额外获取的补偿资金全额退还县财政。
3.关于“某公司垃圾外运量测算日均高估32吨,套取县政府运营服务费282.38万元”问题。
某公司已将套取的运营服务费全额退还县财政。
4.关于“某公司未建立垃圾外运量台账,无法与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导致垃圾外运服务费的真实性难以确定”问题。
相关单位已督促某公司建立健全外运垃圾出站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二级中转站外运垃圾出站称重台账,每年年底对外运垃圾的实际量进行全面核算,同时,与高速出入口称重数据、九江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或误差严格控制在合理区间。
5.关于“第三方公司绩效考核方面——城乡公厕数量未及时核减核增”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进一步核实了城乡公厕数量增减情况,建立增减详实台账.二是连同前期开展的新增道路保洁面积的核实情况形成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定的上会材料,待县政府安排会议议题并会议通过后,严格按照要求对相关的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6.关于“调查问卷结果反映的群众对卫生环境不满意”等问题。
相关单位督促某公司一是要及时提示各乡镇,加大
对村组环卫保洁的督查考核力度;二是严格按照《乡镇范围环卫作业质量考核细则》执行作业考核标准,按合同要求开展保洁工作,避免出现保洁空白现象;三是在八角岭二级中转站新建了垃圾临时堆放点,为应对节假日垃圾剧增,运输不及时的问题;四是督促某公司加强与各相关乡镇政府的沟通,明确保洁工作的归属职责和范围,并及时公告和告知各片区负责的主管和保洁人员,有效避免保洁空白现象,确保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竣工结算质量低,建设单位聘请的初审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导致项目高估冒算严重”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对县矽砂矿码头提升加固工程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商讨,已据实核减拨付相关工程款。二是相关单位对相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工程的初审单位进行了约谈,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同时按比例扣除相应的审减奖励金。
2.关于“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多计(付)工程建设相关费用”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将县三路三区绿化提升EPC项目超付的设计费56.01万元追回并已上缴县财政。二是相关单位对乡镇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等四个土地整理项目多计的专家踏勘和验收费已在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工作经费中扣除,其他项目已按要求支付。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问题。
相关单位已在县G316永修老城至艾城段公路改造工程中扣回未达标工程量,处理了有病害路面(沥青面层、水稳层或碎石层),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学习,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4.关于“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松懈,导致设计存在转包的情况”问题。
相关单位就人行天桥工程设计存在转包情况组织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题学习会,要求今后严格审查项目委托业务公司资质,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有关单位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落实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当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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